原标题:实施十年 东莞上调物管费标准
日期:[2014-08-19] 版次:[A17] 版名:[广东新闻] 字体:【大中小】
其中多层、高层住宅(有电梯)政府指导价为2.75元/平方米/月
新快报讯 记者王永强报道 实施了近10年之久的东莞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从今年10月份起上调14.6%和19.4%,并且允许前期物业突破政府指导价。
昨日,东莞市物价局就《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突破政府指导价量化评核指标(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的征求意见进行初步通报。
据东莞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东莞市的物业管理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是2004年10月1日分布并实施的,至今已有近10年了。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新的《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突破政府指导价量化评核指标(征求意见稿)》,政府指导价一改以往的模式,直接按多层有、无电梯两种类型,分别定了一个最高政府指导价。东莞市多层、高层住宅(有电梯)政府指导价为2.75元/平方米/月,多层住宅(无电梯)政府指导价为2.15元/平方米/月,上调幅度分别为14.6%和19.4%。
“这一标准已基本接近广州市的物业收费水平了。”东莞本地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深圳、顺德和中山的收费标准虽然高,但包含了公共水电费,东莞的标准经过此轮涨价,勉强赶上了一线城市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