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向小区业主们“喊话”:今日起,“幸福物业小区”奖和“业主满意的物业经理”、“业主满意的保安员”和“业主满意的保洁员”,等你们来推荐。据了解,此次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幸福物业小区”评选活动,报名时间将持续到7月3日。
据了解,从2013年6月至8月,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办,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承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幸福物业小区”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将面向全市物业小区展开,通过企业自愿报名、业主推荐、公众评选、专家和社会代表评分、公示等环节,评出“幸福物业小区”奖和“业主满意的物业 经理”、“业主满意的保安员”、“业主满意的保洁员”4个奖项。自愿参选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每个参选项目可推荐 小区项目及物业经理、保安员、保洁员各1名参加评选;经所在物业小区10名以上业主联名,可推荐小区项目及物业经理、保安员、保洁员各1名参加评选,向各 区(县级市)国土房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