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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小岗村的土地流转

关键词:

小岗村

2014-02-25

不久前,小岗村里打了一场篮球。这是凤阳全国农民篮球邀请赛中的一场。赛前,大包干纪念馆内,尚健在的12位大包干带头人中,有11位被请到了现场,与客人见面。作为当年大包干主要带头人的严宏昌,是惟一的缺席者。
    在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举办全国农民篮球邀请赛,据称,目的在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今,安徽省高层“希望小岗人民继续发扬‘大包干’精神”,“争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表率和排头兵”。按照安徽方面的说法,所谓“大包干”精神,就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
    此前,小岗村在生产经营模式上的一些变化,被一些人认为是摈弃“大包干”走向“集体化”的信号,而这种“集体化”正是小岗模式不断发展的产物。但在这一问题上,小岗村如今的当家人、村支书沈浩和严宏昌存在分歧。
    近三年,小岗村还是发生了一些变化:2003年这里人均收入还只有2000元左右,如今已达到人均4000元。这个水平在凤阳县居前列,高于县里各个村的平均水平。这缘于小岗葡萄园的存在——在张家港长江村的援助下,小岗村于2001年建成优质葡萄示范园,从2004年起不断扩大规模,现达450亩,2005年总产超过100万斤。据了解,全村108户中有102户种葡萄,人均种葡萄收入就达到2000元。
    有村民告诉记者,实际上,并不是每家每户都亲自种植葡萄园,“土地租出去一年就是500元”。也就是说,在近三年人均增收的这2000元中,多是农民出租土地得到的收入,与种植葡萄无关。而这种把土地集中起来进行流转的尝试,对于以包产到户而闻名的小岗村而言,格外引人瞩目。
    沈浩的到来强化了这种转变。2003年,在安徽省派出大批干部到“经济困难,组织薄弱”的乡村任职的浪潮中,沈浩由安徽省财政厅来到小岗村任职。他到来后,成立了“小岗村发展合作社”,后又更名为“小岗村发展合作社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合作社公司”由上海大龙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小岗村和滁州市粮食局共同组建,以养猪为主业的大龙公司占85%的股份。小岗村有476人,有土地2000余亩,属于地多人少的村子。除了已种植葡萄的400余亩和大包干纪念馆占去的200亩土地之外,沈浩希望村民将余下的土地全部租给这个合作社,搞规模经营。
    沈浩认为,集中土地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已是大势所趋。沈浩的发展计划包括:一部分土地用来种植高效饲料玉米,一部分种植有机蔬菜,还有一部分养猪。沈浩估计,包括土地租金收入、养猪分红、公司工资以及葡萄园的收入在内,农民人均年收入可达6000元。
    2004年初,沈浩上任不久就率人参观南街村,随后南街村的报纸上描述说:“现在学习南街精神,重新走集体化、建合作社的村庄很多,……小岗人听后深受鼓舞,一致表示,要学习南街村,坚定信念、找准方向,努力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当时,沈浩在南街村留言——“壮大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后来被外界视为是小岗村重回集体经济道路的表态。
    “我写的那12个字,放到哪儿都没错。但是不意味着我们也要照搬南街村的模式,何况我对南街村的做法也有自己的看法!”沈浩说。他曾指出,南街村的一些做法,是建立在剥夺个人部分自由的基础之上的。
    但是这种思路受到了包括严宏昌等人的质疑,理由之一就是,小岗村因分田单干出名,当年为此还按了“血手印”、搞了“生死文书”,现在又要把农民使用的“份地”集中起来,等于“集体”又把地收回来了,这样做是不是一种变相的“圈地运动”?是否在开历史倒车?另一个担心是,“失地”的农民如何获得保障?是否可以获得足够的补偿?
    “这里可能有一定误解。”县委书记马占文给出另一个解释,“小岗村成立的那个合作社实际是一个公司,但是当时的名字可能让外界误解了,以为小岗村是要走回合作社道路。现在公司的名字已经改过来了,叫小岗村发展合作社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只是把土地进行流转,并不等于是搞集体经济。”沈浩强调,小岗村通过农民出租土地把土地集中起来,但土地租金受益仍是农民个人的。
    县委书记马占文也说:“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小岗是不能变的,我们只是探索土地流转的方法,力图走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的道路。”
    历史上,集体经济另有含义。1951年9月,中共中央讨论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到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达到农户总数的87.8 %。农业合作社一度成为农村主要经济形式,个体占有土地的小农经济被彻底改造。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来临,人民公社的形式出现了,1958年底,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但随之而来的却是生产力的萎缩。很多人对“合作社”心有余悸,因为合作社经济一直被当作“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
    其实,无论是过去的合作社,还是现在的股份联合体,其身份并非农民的自治集体,都是外来政治力量主导的官式集体。这些年来,以权力圈占农地搞农业规模经营的事情层出不穷,小岗村的地权制度变化,难免使人疑虑重重。
    “小岗村有两个问题要解决:一是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二是生产如何形成规模。”沈浩说。
    沈浩所说的“调动农民积极性”,与当年的大包干“调动农民积极性”显然颇为不同。他认为,现在关键是要尊重农民的意见,同时加以正确引导,“农村问题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尊重农民的自主意见,要让他们自愿地投入进来。农村最重要的就是团结与稳定。”
    沈浩最先设想的是土地入股,后因有人反对,方定为出租。每亩土地租金一年500元。租期5年,5年后可以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分红,考虑是否续签,或重订租金。
    不过,即使是“自愿联合”、同意集中土地的农民,看法也仍有差别。当年大包干带头人之一严金昌认为,土地出租的好处,是劳动力可以闲置出来外出打工。他的5个孩子中有3个在外打工。另一位当年大包干带头人严俊昌也同意出租土地,却与不同意出租土地的严宏昌有同样的担心——“现在没有企业!”他说。他们认为,土地租出去了,给他们办企业,解决他们(子女)的就业问题,才算牢靠。
    对此,沈浩说:“作为村干部总要看得远点,如果盲目上企业,效益不好,一个月就开三四百块钱,你会去?”他所设想的工业化道路,是用工业的方法发展农业,“而不是上几个村办企业那么简单”。
    沈浩曾有言:你们(媒体)说的都对,我干我的。他还说,如果全按他们(农民)的意思来,最后什么也干不了。
    而提起当年大包干,有人曾说那是因为家族矛盾太大,合伙干干不下去,才促使小岗人顶着雷搞起了“单干”,他们受到的评价,是他们事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他们没想到自己客观上推动了中国农村改革的进程。”沈浩说。
    但是无论如何,大包干的名声已经变成一个传统。现在,如何把大家的力量重新集中起来,让大家更“团结”,是沈浩最为头疼的问题。
    曾有公司设想将全村2000亩土地全部集中起来搞池塘养殖,但最终被否决。原因并不是村民们对项目的具体内容有异议,而是担心补偿是否到位。一位村民告诉记者:“2000亩土地的补偿金要多少钱?公司掏得起吗?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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