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通讯员 郑齐超) 日前,宿迁市政府决定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并公开遴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本次将遴选行政、行政诉讼法领域4名,民商法领域3名,以宿迁地区为主、吸收外地执业律师为,面向全省招募。
此次参与遴选的律师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具备丰富的行政诉讼或民商事诉讼经验;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自公告期满后,将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公开遴选人员资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根据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法律顾问人选名单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