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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一站式”服务,让律师感觉“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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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9

 本报讯(记者钟亚雅 特约记者刘韬)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律师接待室经过一段时期试运行后正式启用。该市律师界人大代表及相关部门领导专门来到现场,参观了律师接待室运作情况。该接待室集律师接待、律师阅卷、申请会见和听取意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接待室配置高速翻拍仪,律师阅卷的同时就能获得卷宗的电子版。而这,仅仅是近年来广州市检察机关着力保障律师诉讼权益的措施之一。 

据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思民介绍,针对过去一直存在的职务犯罪案件律师申请会见难、辩护人意见难以得到办案人员反馈、律师的阅卷范围和阅卷时间得不到充分保障等问题,该院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广州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和《广州市检察机关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工作规定》,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申请会见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嫌疑人,检察机关的经办人员必须在三日内答复;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统一设立听取意见室,律师可以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和办案检察官就案件面对面交换意见等。 

“律师接待室搭建了律师和检察官的正常业务往来平台,律师只要提出约见检察官,检察机关将在三日内予以安排。”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黄建水说。 

据悉,广州市两级检察院已经建成听取律师意见室26间,截至6月底已安排接待要求听取意见的律师254人次。广州市检察院和该市律师协会建立了专题工作会议以及座谈会工作机制,并通过律师问卷调查等手段,分析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 

本报讯(记者张宁 通讯员高伟)“参加检察开放日之前,我特地问了一位同事,在河北区检察院阅卷的情况怎么样?他说很 舒坦 。”近日,在参加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面向律师界举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时,潘律师这样说。近年来,该院在司法办案中一直重视与律师的交流协作,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 

针对律师“阅卷难”问题,早在2012年7月,该院就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请求,并新建了独立律师阅卷室,购买专门设备推行电子阅卷,优化律师阅卷服务。为便于律师预约阅卷时间,该院又开通“河北案管”律师接待预约微信号,律师可以24小时全天候预约阅卷时间。 

同时,该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建立律师权利保障三项机制。具体为:建立辩护人告知制度,制定《辩护人告知书》,及时将案件在检察环节的情况通知辩护人;完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制度,制定《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则》等文件,规范律师阅卷内容,细化律师接待流程;健全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公诉科、侦监科结合工作实际,就主动听取律师意见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该院主动加强与辩护律师的沟通,制定《听取律师意见表》,听取辩护人在阅卷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意见。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支持配合,落实好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一系列规定,保持良好的检律关系。”河北区检察院检察长韩东说。为更好地倾听律师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该院还定期针对律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律师实地参观案件管理中心、办案工作区、远程视频接访室、未检阳光工作室等,详细介绍检察工作,并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问题听取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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