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恬 实习生 刘谦男
在司法实践中,“会见难、阅卷难、调取证据难”一度是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主要问题。近日,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规定》的施行,对于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具有什么样的影响?对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有哪些积极意义?为此,记者专访了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凌松律师。
“《规定》的施行,必将有力地改善我省律师执业的法治环境。”王凌松律师表示,《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诉讼权利,促进法治建设有着积极意义。
首先,《规定》从具体操作层面保障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有效降低了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沟通成本,有助于承办律师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消除信息不对称给律师办案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得承办律师能够更加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