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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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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

2015-08-12

原标题: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8月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重要性,并进而开展好这项工作,全国律协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专题座谈会。陈瑞华、郭华、王俊峰、吕红兵、蒋敏、张学兵、佟丽华、苏波、高子程、薛济民、岳琴舫等参加座谈会并发言。本报选摘了部分发言内容,敬请关注。

(以发言先后排序)

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 陈瑞华(北京大学教授)

在当前强调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国家进程的社会背景下,律师业的发展具有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为充分地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我们有必要对几个基本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首先,律师界如何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在国家的政治舞台上担当新的角色,这是任何一个社会的法律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结果。从律师职业的进一步发展来看,有必要大力推进这项工作,从维护律师职业整体利益的角度,使越来越多的优秀律师进入人大,进入政协,从而获得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

其次,如何以改革的思维参与立法活动。假如我们把法律制度视为一个市场产品,那么,律师是最重要的消费者。作为消费者的律师最清楚市场的缺陷,也最了解产品的不足。从这一角度看,律师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努力促成一部好的法律的产生。

再次,如何参与国家司法改革进程。这一轮的司法改革是三十年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影响最广的一次改革。这场司法改革所涉及的司法责任制、员额制、省级以下检法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举措,不单纯是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管理机制的重新调整,更是对我国司法制度所做的根本变革。就律师协会而言,应当对国家的司法改革献计献策,提出系统的改革方案。就律师个人而言,也应当尽可能参与司法改革的讨论,发出自己的声音,就有关的改革议题举行研讨会,将意见发表在公共媒体上。

最后,如何处理好维护律师权益与维护职业伦理的关系。从律师业所面临的问题来看,维护权益与维护形象将是律师管理所面临的两大难题。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职业自治和自律的社会组织,为了维护律师职业的长远发展,必然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也会督促会员遵守职业伦理规范,惩戒极少数违规违纪的会员,以儆效尤,维护律师职业的社会形象。

专题教育中应关注的问题

□ 郭华(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一,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行中,不仅应当对依法治国有一个深刻的把握,更需要从政治的高度对此有一个高屋建瓴的认识,尤其是结合我国目前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国情来理解。司法改革与国情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仅影响依法治国的推进,更会影响律师在依法治国中功能和作用的发挥,最终影响律师价值的体现。

第二,在主题教育中应澄清两个方面的认识。第一个认识是,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尤其是各项改革与创新,在处理改革与创新时对现有的法律制度有所突破,这种突破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遵循法律的基本精神,而不是精致规避法律的专业人士。第二个认识是,在司法改革中尤其是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共同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来考虑问题时,不宜过分以经济作为考核其成功的标杆。

第三,在专题教育上应当抓住司法改革这个机遇。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专题教育应当与司法改革结合起来,从内部进行剖析,从中发现律师队伍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借助于司法改革来解决一些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从而转变严格律师执业纪律和切实转变律师法律服务的作风,树立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形象。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将专题教育嵌入司法改革的浪潮中,借助于参与司法改革,投身司法改革,甚至融入司法改革,才能成为促进司法改革不可或缺的力量。

律师在法治事业中的作用

□ 王俊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

律师制度是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法治越发达,律师制度越成熟完善,反过来说,成熟的律师制度也必将有力地促进法治的发展,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正相关关系。从国内外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律师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和发展三十多年来,在维护法律准确实施、遏制和防范冤假错案、尊重和保障人权、增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我理解,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成员,这个定性有三层意思:一是表明律师这个职业与法官、检察官、立法工作者等其他法律职业一起共同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都以捍卫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为己任,都必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服务;二是律师制度和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建设中承担重要使命;三是必须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律师制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律师制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但最核心的是两条,一个是维护司法公正,一个是保障法律实施。与法官、检察官相比,律师没有任何公权力,最代表法律科学专业独立性,在实现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三大功能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近年来,我国律师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律师队伍已发展到二十七万多人。这支法治工作队伍中间,有的专职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有的长期扎根基层,有的活跃在国际法律服务舞台维护国家利益,他们都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律师职业精神,捍卫着律师职业尊严,推动着中国社会的法治文明进程。同时不可否认,有极个别律师为了私利而罔顾律师职业精神和使命,影响了律师职业整体在社会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律师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律师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握律师事业的发展方向

□ 吕红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党的四中全会决定中用了四个“队伍”,一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二是“法治专门队伍”,三是“法律服务队伍”,四是“律师队伍”。很显然,律师队伍是上述四个队伍的重要力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支不可或缺的法治工作队伍。这是定位,这是定性,我们律师必须深刻理解与认识这一点,真正解决“我是谁”与“我为谁”这一首先问题。

中国律师的方向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方向,是中国律师行业发展的灵魂,也是每一位中国律师的前途与命运。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准则,而且,在此过程中,我们律师必须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与坚定性。自觉性使得我们毋庸置疑,坚定性要求我们不能动摇,自觉并坚定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前行。

有位更有为,向明步更坚。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也能够发挥功能,实现价值。一是在立法领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律师参与立法工作提供了难逢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在依法行政方面。推进政府权力清算制度,把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等,更加显现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三是司法公正,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律师是诉讼活动主体,也是规则制定主体;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律师不能只是被动的接受者,也应该是主动的参与方。四是全民守法角度。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自然是法治最佳的宣传者,这也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五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领域。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守法等进程中,律师将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六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这是四中全会为律师法律服务开辟并进一步明确的主战场,包括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们义不容辞,当仁不让。

以依法治国作为执业信仰

□ 蒋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四个全面”重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律师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司法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履行律师工作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方式应是百花齐放。对于律师在依法治国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引导并鼓励律师行业进行大讨论、大思考,从而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格局,是我们寻求方式方法的重点。

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核心是将依法治国作为律师的信仰。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律师行业的进步有目共睹,但毋庸置疑律师行业的商业化也愈发严重,客观上律师行业存在着信仰缺失的倾向,我们需要建立以公德心为基础的对法律的信仰以及政治家理想,通过本次活动,将依法治国成为律师的信仰,引领广大律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要重点加强对律师行业正面形象的宣传。一直以来社会上存在对于律师行业的误解,而律师行业确实存在良莠不齐之现象,极个别害群之马又加深了公众对律师的负面印象,律师在公平正义、依法治国中发挥的重要、积极的正面作用往往得不到公众的认知。借助这次活动,我们需要主动、积极地提炼和宣传律师行业的正气,展现广大律师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引导广大律师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大力宣传广大律师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引领广大律师,自觉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组织作用和功能。

律师队伍要坚持两条主线

□ 张学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结合四中全会的精神,结合现在的依法治国律师队伍开展的教育,在律师队伍发展上坚持两条主线,一条保障律师权益,改善律师职业环境入手,全会的公报上这个点上很接地气。一条是如何规范律师队伍的建设,规范律师的职业行为,加强律师队伍的诚信体系建设。近一段时期,包括司法部在内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在如何保障律师职业权益,如何发挥律师的作用方面已经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当然,我们也依然需要顶层设计,需要以改革的思维思考如何把律师的职能作用发挥的更好。律师职能作用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落到实处。

但是,关于律师队伍的诚信建设还是没有完全形成共识。客观地讲,极个别律师在职业规范上和职业规则遵守上还是有一定的问题的。所以律师协会应该借着教育活动,应该在律师执业规矩上形成共识。律师应该讲规矩,应该懂规矩守规矩,树立规矩意识,规则意识。若律师的诚信建设不能提高加强的话,改善环境、保障权益的那一面的效果恐怕也要打一些折扣。

我建议,今年全国律协在重点工作上尽可能突出职业规范这个方面,应该旗帜鲜明地把我们的规则完善好。换句话讲,律师协会操守层面的要求,一定要高于其他行业对他们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的要求,以此赢得社会其他各界对我们的敬重。

现在各省对实习律师的培训考核非常有意义。对于实习律师的面试,要加强对年轻律师进门道德操守和规则意识。同时,应该加大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还要充分重视行业协会自律性功能的发挥,实现协会的自我修复,自我完善,自我调整的功能。

完美的法治需要艰苦奋斗

□ 佟丽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在当前改革的过程中,各种声音都有。但我认为,当前改革的方向是准确的。很长时期内,党与法的关系都是敏感的、很难说清的政治话题,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对其有了清晰的阐述,也从制度上鲜明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法”的改革方向;认为反腐就是“打虎拍蝇”在“治标”那是误解,强化巡视制度、构建国际反腐新机制、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及核实机制都让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制度化;立案制改革带来影响最大的就是“民告官”案件,与行政诉讼改革相配套,将有效强化司法对政府的外部监督;针对过去法学界、司法界批评多年的司法权力地方化问题,国家明确司法权为中央事权,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要逐渐收归省级统管;针对过去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司法系统内部非法干预案件办理的现象,明确“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方向,这一改革有助于法官更加独立地行使职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助于加强庭审对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引导和制约,有助于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我们必须看到两年半以来,很多改革已在逐步地进行中。

客观地说,以一名律师的视角,当前法治改革还有很多不足,很多改革文件还是有“部门”的影子。如何加强顶层制度的统筹,依然是改革要面对的难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要有科学立法,但对立法人才的重视及立法机制的改革是不够的;尽管国务院在强力推动简政放权、权力目录,但某些部门和地方不过是在梳理,难见有效改革和清理;法官员额制改革必须辅以“高素质”、“高待遇”及“高要求”,但某些试点都回避了相关问题;律师作为引导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第一道门槛,如何引导、规范行业发展,这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强改革。发现问题是容易的,但解决问题是复杂、艰难的;法治改革的过程不是完美的,实现完美的法治需要艰难困苦的奋斗。

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

□ 苏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律师行业要想承担更大的责任,必须进行更加严格的规范和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四中全会以来,律师行业越来越受重视,律师行业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党和国家对律师的要求必然会更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律师行业要想担当大任,必须对自己要求更严格,形象必须更好,管理必须更规范。律师行业必须勇于反思,勇于剖析自己,勇于揭短,我们的确有极个别律师理想信念不坚定、专业素养荒废、职业良知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特别是近年来极个别律师利用网络、信访等新生事物在管理上的空白,破坏规则,肆意炒作。所以,这次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就是要有针对性的解决这些问题,非常有必要。

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和维护律师执业权益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绝对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最近有个别律师认识模糊,认为两者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我认为这种顾虑应当打破!大家也看到了,最近中央、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陆续出台文件要求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提供各种便利。应当说,最近律师执业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这次教育活动和此轮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是同步进行的。

在搞好教育活动的同时,我建议全国律协尽快修订完善“律师行为准则”。经过36年的发展和变化,律师行为规则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为了出名获利,利用互联网恶意炒作,错误引导社会舆论等等问题,需要在行为规则中尽快规范,以改变目前无章可循、认识混乱等问题。

尽快修订律师惩戒规则。目前的律师行业惩戒规则是1992年10月制定的,23年来律师行业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当时没有遇到的新情况。最近在惩戒工作中不时遇到应当惩戒但没有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惩戒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另一方面,惩戒工作的程序规定和文本格式过于简单和随意,不能充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殚精竭虑完成律师的使命

□ 高子程(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

党的十八大给予了律师在依法治国方略下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格外珍惜,不辱使命,以法律人的自觉和风格,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践行。

律师的使命是维护公平正义,律师的责任是勤勉尽责,律师的担当是兑现良知。

要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谐稳定、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就要树立唯法是从的大局意识,在具体执业过程中,要依法履职规范执业,努力推动实现让每一个公民在司法案件中体会到公平公正。

辩护和指控是天平的两端,是平等的,平等才能平衡,要避免轻视辩护而重视指控的倾向。随着党的十八大对律师行业的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诉讼律师及其意见重视的程度一定会进一步提高。

完成律师的使命有必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为了更好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要扩大律师参政议政的比例。法治成熟的社会,律师在议会的比例非常之高。应该创造条件,使更多的律师进入人大政协发挥作用,利国利民利于律师行业。实践证明,中国律师参政议政的水平、能力、热情、效果是好的。二、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执业水准。通过提高水准,提高业务拓展能力、业务创新能力、法治服务能力,提高社会公平公正的程度。三、引领诚信。点点滴滴的不诚信,也是影响律师行业整体形象的重要因素。我们希望提高地位,我们希望被尊重。被尊重的前提是自重,自重要自律,自律就要规范执业。当然,诚信问题也是全世界律师业的关注。四、成立由全体法官、检察官、律师共同必须参加的法律职业人公会,法官、检察官、律师都是公会平等的成员,法官、检察官、律师轮流出任会长。以此机制构建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从思路上、机制上培植共同体理念,彼此维权,共同监督,共谋公平正义。五、协会要创造条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一些平台宣传律师行业的正面形象,释放正能量,广为宣传律师为国家和谐稳定、为经济建设、为民主法治、为避免冤假错案所付出的努力。

实现四个提高促队伍素质

□ 薛济民(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

一是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律师是法律秩序建构者之一,不仅为司法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实现提供保障,而且在司法正义中起到特殊的批评和监督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二是提高律师的专业素养。律师要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必须要先行锤炼出深厚的职业素养。要通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引导律师把精力放在理顺法律关系、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证据、正确适用法律、提高职业素养上来。树立忠于宪法与法律至上的崇高信念,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政治修养;凝结出律师行业独有的个人气质、人格魅力、道德水准、精神风貌、执业水平、社会责任等共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

三是提高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水平。律师职业的社会性和独立性,决定了律师自律管理的重要性。律师协会作为承载自律管理功能的行业组织,应当处理好国家与律师、律师协会与律师之间关系,在国家制定专门法律和政策基础上,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自律管理的特点和需求,充分发挥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制定行业规范、惩戒违法违纪会员、维护会员权益等职能作用,实现行业的自律既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社会,又服务于会员、服务于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职能。

四是提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能力。切实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是保障律师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司法机关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律师协会要认真分析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进一步提高做好维权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维权工作主动性,关注和重视广大律师的呼声和要求,找准协会维权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加强维权工作的调查与研究,加大对影响和制约律师行业发展政策层面的维权力度,创新维权工作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律师增强执业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机制,提高维权工作的整体效果。

律师是依法治国的实践者

□ 岳琴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律师是依法治国的实践者、最坚定的拥护者、最有效的宣传者。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的三个使命表明,律师在设立之初,就承担着在依法治国中的使命和责任。

只有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才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才能使被破坏的法律秩序得到恢复与修补。因此律师要加强业务学习,找准自己的专业方向,潜心研究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争做某一法律领域中的佼佼者,以高效、专业的业务素养,最大限度地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规范学习,把握职业安全底线,让我们的每一个执业行为都不超越职业的界限,每一个执业环节都符合法律的要求,实现执业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三效统一,向社会公众传递法治理念。

律师作为法律之师,民主与法制的直接践行者,天然地靠近政治。律师的法律功能凝聚着巨大的政治价值,律师不应仅仅在司法领域崭露头角,还应该积极参与到社会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中,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目前,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拖欠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中的群体利益保护问题。较为高额的诉讼费用与较长的诉讼过程,成为他们寻求司法救济的最大障碍。对此,律师责无旁贷,必须有所担当。让所有人在受到不公平、不公正的对待时,都请得到律师,打得起官司,才能保证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到每个人的心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律师不是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钻法律空子颠倒是非,律师的责任是尽力地运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护其当事人的利益,而不是使用非法的手段来达到这一目的。律师应恪尽职守,始终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树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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