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们开通“公益律师团读者咨询1群”和“公益律师团读者咨询2群”,很多读者在群里咨询法律问题。为了给更多读者提供咨询的机会,我们推出“公益律师团读者咨询3群”,大家扫下面的二维码就可以加入。今天是“全国律师咨询日”,公益律师团的律师们将继续在微信群里为大家解答法律问题。您有问题想咨询,就赶快扫码加入吧。
昨天,“公益律师团读者咨询2群”又迎来了70多位读者。吉林集成律师事务所的郭晓杰律师,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的许久波律师、王丹丹律师、张纪兴律师,吉林策业律师事务所的陈美玲律师,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的魏国明律师分别在微信群里解答了读者们咨询的问题。
读者刘女士咨询:
以前有个朋友欠我6000元钱,现在人联系不上了。我有他的户籍信息,手机里有他欠款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怎么能要回钱?
律师:
1.搜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包括人证、物证、影音资料等;2.如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微友“空城”:
我结婚之前老公家拿的首付用我名买的房子,后来才登的记。我想知道房子属于我婚前财产吗,如果离婚怎么分配?
律师:
结婚之前,男方出房屋的首付款,房名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的这个行为,实际是一种赠与行为,而且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离婚,法院可能考虑结婚年限等实际情况,给予男方一定补偿,但房屋归女方所有。
由于公益律师们还有日常工作,读者们可以将自己的提问发布在群里后,等待律师解答,请不要着急、也不要刷屏询问,谢谢配合。温馨提示:
新文化报生活圈公益律师团继续征集公益律师。
加入方式:
1.关注新文化报生活圈微信公众平台,微信报名。报名时请输入“姓名+联系方式+律师事务所”。
2.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431-96618报名。
新文化记者 田玲玲(来源:新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