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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广西律师团将为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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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7

 新华社南宁9月17日电(记者 卢羡婷)记者从广西律师协会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成立了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律师法律服务团,为本届博览会的客商提供法律服务。

  9月18-21日博览会举办期间,律师法律服务团将在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2号展厅设立法律服务咨询点,每天4-6名服务团的成员在现场值班,为参展企业、客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此外,服务团还将为博览会提供专场法律服务,如派出服务团成员参加《中马“两国双园”及马来西亚商机推介会》,现场为中马双方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博览会期间及期后,律师法律服务团将接受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的委托,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处理可能出现的广告纠纷、参展商之间的纠纷、合同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此外,律师法律服务团将接受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的委托,为自治区、各市的高端对接及其他投资促进活动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应邀参与项目的洽谈、合作、签约,帮助起草和审核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等。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广西律师协会党组书记王荣华说,为更好地服务东盟博览会的客商,今年8月,自治区司法厅和广西律师协会面向全区6000多名律师公开招募服务团成员,经过对报名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业水平、涉外法律业务水平、外语能力等相关条件进行综合考察,最终确定28名执业律师作为服务团的成员。

  28名律师中,有12名律师熟练掌握英语,3名律师精通越南语,5名律师有国外留学背景,14名律师擅长办理涉外法律业务,5名律师长期担任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法律顾问。

  近年来,广西律师协会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广西律师“走出去”的步伐。目前,广西律师协会与越南、柬埔寨、马来西亚、新加坡4国的律师公会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实现了律师同行的互访及业务交流;与马来西亚3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青年律师培养协议》,双方约定每年互派6-12名律师到对方国家律师事务所跟班学习;广西万益、创新、精一、维冠、大腾等5家律师事务所与新加坡、越南的律师执业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交流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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