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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母婴室体现 城市文明细节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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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母婴

2016-05-09

近日,智联招聘开展了“职场妈妈生存现状调查”,29.4%的女性表示单位不会为职场妈妈提供任何福利,78.9%的职场女性在成为母亲之后有过跳槽的打算,而“职场妈妈”最担心生育期间“职位被别人顶替”。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昨天是母亲节。妈妈们经常找不到母婴室的事又一次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

据估计,深圳每天有超过15万名母亲有给孩子哺乳的需要,但由于全市设立母婴室的商场和超市不足十分之一,许多妈妈常常碰到不便给孩子哺乳的两难境地。

母婴室数量少的问题并非深圳独有。《人民日报》报道,2015年全国新生儿数量为1655万,城市母婴室关乎一个庞大群体,新手妈妈遭遇哺乳尴尬现象在全国各城市都存在。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美好的生活应当面向所有人,当然也包括婴幼儿和母亲,这就要求城市在母婴室的分布、数量、配套设施完善上交出合格答卷。日本城市的母婴室几乎和公共洗手间一样多,而且有软皮座椅、带安全扣的小床等各种周到的设施,而另一方面是日本的立法引导——日本法律规定婴儿会逗留且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场地必须提供母婴室。英国的母婴室地面有防滑功能,里面的管道和尖角都被包起来以免磕伤孩子。无论是母婴室数量还是质量,国内很多城市都是相形见绌。

其实,一个城市的文明,通过设立母婴室这个细部问题能得到深入观察。靓丽的建筑、先进的基础设施,固然展现出城市文明。而母婴室这个“存在感”和“曝光度”不那么强烈的场所,更能看出一座城市的人文情怀和文明高度。一个高度文明的城市,既应在外表上给人养眼的感觉,也当在细节上给人周到的关照。

面对庞大的哺乳妈妈群体,深圳的母婴室建设应当大步推进。《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在新建的公共场所配备母婴室,对有条件的原有公共场所进行改造,配备母婴室。”这个对公共场所分类以“抓住增量、改造存量”的配备母婴室思路很好,但如何落到实处才是关键。

立法的路径值得考虑。深圳市有人大代表建议,将公共场所配备相对独立的哺乳场所写入相关法规,使得母婴室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从前述日本立法的经验及成效看,这一建议值得借鉴。深圳拥有特区立法权等立法优势,在这方面有条件作出探索。

此外,相关部门在母婴室建设上不能当“甩手掌柜”。且不说政府部门的办公场所以及大量并未企业化的公用事业单位的母婴室设立,应当由公共财政提供建设资金,即便是超市、商场、酒店等企业设立母婴室,相关部门也可以视情给予扶持。比如,南京市总工会在2014年推出“爱心母婴室”项目行动计划,提出3年支持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150家“爱心母婴室”,并提供宣传画、杂志、冰包、冰箱及母婴课堂等物质和技术支持,这就将给一些企业设立母婴室送去“及时雨”。尤其是对那些发展中出现困难的企业,这样的扶持更是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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