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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检察院智擒"黑律师" 揭秘"黑律师"5种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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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2014-08-15

持假证办案、教唆当事人闹事、输官司就“抺黑”司法机关……  

今年4月,“律师”郝某文到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检务大厅申请阅卷,引起了工作人员怀疑。几天后,一个巧设的圈套,将他抓住了正着,果然是个“黑律师”!

多个卫视频道正在热播的电视剧《离婚律师》,让律师职业离公众更近了一步。检察机关介绍,现实中,律师行业也是鱼龙混杂,有些“黑律师”持伪造的律师证办理业务、扮演“掮客”扰乱司法秩序等。而这一现象的出现,与法律规定存在漏洞、司法机关对律师证明材料的审查不严有关。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陈云飞 何文艳

检察院智擒“黑律师”

今年4月9日, 一位名为郝某文的“律师”像往常一样走进了深圳宝安区检察院的检务大厅,申请进行阅卷。

郝某文此番到检察院阅卷,是凭借着手中的律师证及律师事务所的函件前来的。

但检察院案管科一名工作人员敏锐地发现,郝某文提交的律师证件有伪造的痕迹。经向司法部门核实,没有这名律师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随后,工作人员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并与郝某文所代理案件的承办检察官沟通,要求郝某文再次到该院递交相关材料,找这个机会抓捕他。

4月15日下午,郝某文再次来到宝安区检察院检务大厅,正递交材料时,案管科的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派出所,并果断通知该院法警大队,双方合力将郝某文控制住。随后,冒牌律师郝某文被民警带走。

8月7日,郝某文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黑律师”5种“执业”方式

方式1 以公民代理掩盖“黑律师”身份

法律规定以公民身份代理诉讼并不能收取费用,“黑律师”们想出了“折中”办法:在身份问题上常含糊其辞,违规收费代理。一方面在司法机关,以当事人的朋友或亲戚身份出庭,很少表明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事实;另一方面对着当事人以“律师”自称或不主动承认不是律师,更不去解释公民代理与律师代理的区别。

方式2 持伪造律师证件代理诉讼业务

如郝某文案。但因涉及犯罪,这类“黑律师”较少。

方式3 业务不精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方式4 无序竞争破坏律师执业环境这些“黑律师”往往把一些胜算不大,甚至根本没必要打下去的官司说得非常简单,误导当事人对诉讼后果形成错误估计,唆使当事人拒绝调解,“把官司打到底”。

“黑律师”往往称自己可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或者“薄利多销,以量取胜”,很容易博得一些经济条件差、法律水平不高的当事人信任。有些“黑律师”无固定居所或只有临时住所打“游击战”,收取代理费后,或敷衍了事,或一走了之。

方式5 教唆当事人扰乱司法秩序

这类“黑律师”喜欢炫耀自己与执法机关间的关系紧密,一些“黑律师”在打输官司时,还会把原因推诿给司法机关,用“对方当事人有关系,法官业务能力差,给的钱没对方多”等来搪塞当事人,甚至教唆当事人“闹事”,导致一些受蒙蔽的当事人上访、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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